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嘉縣大林鎮王姓男子7月26日行經民雄鄉東榮路平交道時,因控制車輛通行的遮斷器前後誤差4秒,導致車身差點卡在平交道上動彈不得,日前收到闖越平交道的紅單,被裁罰6萬元。但嘉義鐵路局指出,應無誤差可能性,加上從監視畫面看當事人也沒依規定減速,確屬違規。

從事廣告工程業的王姓男子,駕駛工程大貨車,從民雄結束工作準備返回大林,途中行經民雄車站前和平路,然後右轉東榮路正在通過平交道時,突然驚覺為何對向車道柵欄緩緩降下,當下雖措手不及,但意識車身還卡在平交道上,在沒有選擇的情況下,直覺判斷必須加速通過。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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事後卻收到監理單位寄來1張「闖越平交道」6萬元紅單,他指裁罰附件的截圖說,「你看連他們附的照片,柵欄放下時候明顯看出有4秒落差。」

嘉義鐵路局強調,駕駛人所指兩側右邊柵欄放下的時間有誤差應無可能性;加上從監視器畫面看,警鈴於17點39分58秒響,駕駛人於此應有所警覺,柵欄於17點40分05秒開始放下,該駕駛人則在6秒時無依規定減速闖入平交道,因此王某確屬違規。

(中國時報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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